• 今天学的是马太福音第五章。律法上说,不可以犯奸淫。耶稣对众人说,不只是这样,若你心中生了邪念,就已经是在犯奸淫了。

    听见过好多好多的基督徒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标榜他们的道德尺度,每一次我都在心里骂虚伪。今天有人也说,我们只是以这个为目标,但是实际上很难做到,只是尽力而为而已。

    然后看见Paul抿着嘴摇头,很坚决地摇头。他说,律法在圣经中有特殊的含义,它和我们平常讲的法律不一样。它是神的话语,因此遵循律法的本义是听从神的话语。可都说圣经给人以自由,神却加上这么多道德的条条框框,岂不是一种束缚吗?Paul说,问题的关键在于,这律法并不是道德规范,而是超越道德的信仰,这是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的原因。其后的逻辑,真是大开我的眼界。

    新约中的一条精髓要义叫做“因信称义”。说的是人因为信仰神而具有神性,然后通过遵行律法来体现出神性,来荣耀神;人不因为严格地遵循律法才得救赎,只遵律法的人是徒劳无功的。那么,对于一个虔敬的信徒,“不犯奸淫”不是一个外加给他的规矩,而是一种降临于人的神性。他不是“遵守”律法,而是“成就”律法。神是什么样,他就表现出什么样。为什么神不犯奸淫,人却忍不住要犯奸淫呢?源头从亚当夏娃而来。神自始至终都是守约的,人却在毁约。人有背叛,有外遇,会乱搞;神却无论严厉或慈悲,言出必行。那么人显现的神性,也必是谨遵誓约的,必将永不背叛两人结下的婚姻之盟。

    真厉害!

    学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道理,一个成为信仰的东西首先是能超越道德的,这点我很同意。而伟大的信仰能指导道德,我也很同意。我不能忍受的,是圣经把神性和人性割裂得如此彻底。如果不犯奸淫才是神性,那么宁可不要,这真是一个虚伪而极端的定义。可是在头顶没有唯一真神的天空中,道德从哪里发源呢?真实的人性又该是什么呢?自然主义的观念怎样才能避免落入神秘主义和不可知论的坑里去呢?

    问题像星星一样显现的时候,活着是一种幸福~~